综改示范区、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补短板”、“锻长板”,“建补延强”产业链和供应链,增强市场竞争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按照通知要求,第一批申报工作已结束,并于2021年5月进行了公示。现开展第二批申报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1、申报对象。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共计53户,除已进入第一批支持名单的企业均可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与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是否能按时衔接,按照工信部随后通知执行,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可提前准备。
2、申报条件。拟申报企业应满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通知及附件中规定的基础条件、产业导向、专业化程度、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成长性等方面的各项条件。
3、工作要求。综改区和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商当地同级财政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工作;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认真研读通知内容,领会文件精神,明确申报要求和标准,确保申报企业质量;要利用各种方式,尽快将文件通知到属地企业。对符合申报条件和标准的企业,要积极鼓励申报并帮助其准备完善相关资料,做到“应报尽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我省优质企业的支持。
4、程序及时间。请综改区和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6月30前(超时不予受理)将正式推荐文件(含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各一式五份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5、督查考核。综改区和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跟踪服务和落实督查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动态,确保取得实效。要积极配合省局对确定支持的企业做好绩效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