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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04-12 09:36:53 点击:

关于转发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综改区各相关企业:

        现将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3〕26号)予以转发,请区内相关中小企业积极申报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2017—2020年认定并通过2020年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参加复核。

        一、第二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申报

       企业自愿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填报自评数据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25日前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自评。已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不需填报。

园区于5月4日前完成初审、实地核查,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推荐至创新发展部。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填写申报资料,于5月15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含申请表、佐证材料等一式四份,申请材料加封面和目录,在各项材料标题处加盖企业公章),并携带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各园区企业申报材料受理地。

园区于5月25日前完成初审、实地核查及函询,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推荐至创新发展部。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复核

       2017—2020年认定并通过2020年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参加复核,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填写复核资料。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纸质复核申请材料(含复核表、佐证材料等)(一式四份,复核申请材料加封面和目录,在各项材料标题处加盖企业公章),并携带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各园区企业申报材料受理地。

       对于未参与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需写情况说明,将纸质版盖公章报送至各园区企业申报材料受理地。

       园区于5月30日前完成初审、实地核查及函询,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推荐至创新发展部;对于未参与复核和未通过审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说明原因。

小企业科联系人 : 张 艳   联系电话:7560026

材料受理地址(各企业按园区报送)及联系人:

1、武宿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城、潇河园区企业报送地址:

综改区政务服务中心创新服务窗口(太原市龙盛街15号一层)

接收时间:5月8日-5月19日

联系人:张艳  7560026

2、学府园区企业报送地址:

综改区政务服务二分中心创新服务窗口(太原市南中环街401号数码港A座二层)

联系人:郭 瑞15834157666  高小飞18835180168

3、唐槐园区企业报送地址:

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B座611室(太原市庆云街19号)

联系人:刘 浩 17835111994

4、阳曲园区企业报送地址:

阳曲园区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太原市五龙口街678号)

联系人:刘 颖 2925835   尹 君13834683819

2023年4月10日

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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